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客戶申訴處理流程
 
為強化本公司對財富管理客戶之服務品質,對於受理客戶申訴之管道、內部調查處理常式及回應方式將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客戶申訴之管道:客戶得透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親臨本公司等管道進行申訴:   

財富管理、外國股票、外幣計價基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_股權
886-2-2389-0088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8樓
凱基證券財富管理 收

 

  886-2-2181-8766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9樓
凱基證券衍生性商品部收

 

衍生性金融商品_利率、信用   外國債券
886-2-2181-8862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9樓
凱基證券債券部收

 

  886-2-2181-8862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9樓
凱基證券債券部收

 

國際承銷   外匯
886-2-2181-8109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3樓
凱基證券資本市場部收

 

  886-2-2181-8841
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9樓
凱基證券債券部收

 

二、內部調查處理程式:本公司將就申訴事項指派人員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呈報相關主管,由主管視案件狀況進行處理及改善,並於下述期限回覆申訴客戶,若客戶以匿名或非真實姓名方式提出之申訴或檢舉,本公司不予受理。

三、回應方式:本公司於收受申訴案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將以電話、網路、傳真、郵寄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回覆處理情形。

四、如申訴客戶不接受本公司回復之處理結果,得向第三公正機構(如: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其他依法成立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調處或其他相當程式。 請注意,國際證券業務之客戶非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之金融消費者,故爭議不適用金融消費爭議評議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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