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報稅後正是檢視、調整稅務策略的好時機;對高所得人士而言,透過配置海外金融商品,不僅可減輕稅務負擔,更能為資產帶來更高的彈性。現在就跟著凱基證券,一起掌握必備的知識要點,讓稅務規劃更具前瞻性!

🔺Q:高所得人士基本所得額扣除額,只有750萬?
依照現行制度,個人基本所得額扣除額為新臺幣750萬元註;然而高所得人士可運用的海外所得免稅金額較高,若能理解計算方式並結合投資策略,便能進一步提升稅務規劃效益,強化財務運用的靈活度。
註: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所得稅適用,相關規定及數字均以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

🔺Q:所得基本稅額如何計算?
所得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750萬元)×20%,以下為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項目
◆ 綜合所得淨額
◆ 特定保險給付註1
◆ 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 海外所得(含當年度CFC所得)註2
◆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分開計稅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
註1:自95年1月1日起,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的人壽保險和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須計入受益人之基本所得額(死亡給付定額以下免計入,113年起為3,740萬) 。
註2:以同一申報戶為單位,全年合計未達新臺幣100萬元,免予計入;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全數計入。
🔺Q:在綜所稅稅額不增加的情形下,如何利用「一般所得稅額」反推「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度?
由於「一般所得稅額」與「所得基本稅額」係以高者繳納,因此可透過公式反推,估算出在綜所稅稅額不增加的情形下,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度。
Step1:假設「一般所得稅額」與「所得基本稅額」相同,反推「基本所得額」
Step2:將「基本所得額」扣除「綜合所得淨額」,推算出海外所得的免稅額度
舉例來說:陳先生單身且無扶養親屬,115年度綜合所得淨額為1,000萬、一般所得稅額是305.09萬,且假設其基本所得額加計項目只有海外所得,且股利所得合併計稅。依上述公式推算,陳先生115年海外所得可免稅的額度約為1,275.45萬,高於扣除額750萬。

